台查獲業者用低價鯰魚冒充鱈魚排價差達5倍

发布日期:2024-02-26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量:
  • 台查獲業者用低價鯰魚冒充鱈魚排價差達5倍

    業者自越南進口低價冷凍鯰魚原料,加工分切成魚排,再以“手工日式鱈魚排”高價賣到全台。

    台查獲業者用低價鯰魚冒充鱈魚排價差達5倍

    認識鱈魚 圖�聯合報

    人民網11月18日電 據台灣《聯合報》報道,民眾早餐吃的鱈魚堡可能是低價鯰魚做成。台“食藥署”日前會同檢方稽查彰化縣光大食品及祥泰漁業,發現兩業者自越南進口低價冷凍鯰魚原料,加工分切成魚排,再以“手工日式鱈魚排”之名高價賣到全台,7年賣出700噸,多已被消費者吃下肚。目前約80噸在市面流通,已要求本月30日前下架回收。

    彰化縣衛生局指出,光大負責人林德良表示,用鯰魚肉充當鱈魚肉,“台灣大家都是這樣做”﹔今年初爆發鯰魚肉標示魴魚肉食品安全事件后,他們公司就在外包裝紙箱加注主原料“巴沙魚肉(重組肉)”,沒有欺騙下游廠商和消費者。

    市售鱈魚每公斤400元(新台幣,下同)到500元,鯰魚每公斤約100元,價差5倍。向光大進貨的早餐店和簡餐店業者向檢方供稱,批貨時光大食品都說魚排、魚肉磚是巴沙魚肉做的,不知道巴沙魚是什麼魚?隻知價格比較便宜,因外包裝上寫“手工日式鱈魚排”,就以鱈魚排名稱賣給消費者。

    “食藥署”中區管理中心主任邱秀儀表示,兩業者進口的冷凍鯰魚並無食安問題,且部分產品也以“鯰魚”為名販售﹔但部分碎肉魚磚經分切、裹粉制成魚排,改標混充成鱈魚販賣,讓價格不到百元的鯰魚瞬間成為高價鱈魚,涉及標示不實,可依食安法開罰4萬至400萬元,業者須回收改標,改正前不得販賣。

    “食藥署”本月11日稽查當天,在這兩家食品公司的工廠,查獲約一噸主原料標示為“巴沙魚肉(重組肉)”的“手工日式鱈魚排”及下游廠商名單、帳冊。另外,檢方及衛生人員稽查還發現一箱“未來食品”,因鯰魚保存期限隻有一年,但假鱈魚的外包裝有效期限標示為2016年12月30日。

    檢方調查,光大及祥泰光今年就從越南進口110噸“冷凍鯰魚次級魚磚”,其中100噸加工制成自有品牌“手工日式鱈魚排”,銷往宜蘭、桃園、高雄、雲林、新北、新竹縣市、台中、台北等九縣市42家廠商﹔另也為彰化、新北等多家廠商代工制作鱈魚排。檢方偵訊后,諭令林德良五萬元交保。

    “漁業署”表示,因鯰魚與鱈魚同屬白肉,若以鯰魚肉混充使用或碎肉裹粉制成魚排等,因口感差異不大及外觀不易區別,故有不肖業者混用牟利。依“財政部關務署”進口統計資料,市售鯰魚主要從越南進口,業者大多作為魚排、鐵板燒的食材,年進口量約六千余公噸,進口平均單價約每公斤35元﹔市售鱈魚產品年進口量約一萬公噸,消費市場包括魚排、餐廳及家庭料理等,進口平均單價約每公斤150元。

    相關新聞:原料有寫明 不構成詐欺

    鱈魚堡、鱈魚排卻沒鱈魚,是否構成刑法詐欺罪?台“衛福部食藥署”食品組、彰化縣衛生局、彰化檢方研究多日,最后彰化檢方隻以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刑法”妨害農工罪嫌偵辦。

    為何檢方認為未構成詐欺罪責?此案跟早期市售的鳳梨酥一樣,鳳梨酥的餡不是鳳梨,是冬瓜熬制,業者在產品原料寫得很清楚。

    光大食品公司明顯鑽巧門,雖然包裝紙箱上寫著“手工日式鱈魚排”,主要原料卻寫明是“巴沙魚肉(重組肉)”,所以一時難扣上詐欺罪名﹔隻能以業者偽稱產地是“台灣”,先以妨害農工商罪究辦。

    巴沙魚是淡水養殖的芒鯰,又叫龍利魚,是湄公河流域中一種特有的優質經濟魚類。但台灣消費者近年對“鯰仔魚”的印象不是很好,光大食品公司顯然知道,所以不寫芒鯰,而冠上讓人搞不清楚的“巴沙魚”,以魚目混珠手法牟利。

  • 相关新闻:
最新新闻
热门新闻

中国健康世界网 All Rights Reserved 赣ICP备06006962号 邮箱:sheng6665588@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