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医疗机构抗菌药不超30种

发布日期:2019-05-29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量:
  •   近日,记者从云南省卫生厅了解到,《2014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和以往抗菌药物整治主要针对二、三级医院不同,本次《通知》将抗菌药整治工作延伸到了基层医疗机构。

      《通知》明确要求,将对基层医疗机构抗菌药物目录进行全面梳理,清退存在安全隐患、疗效不确定、耐药严重、性价比差和违规促销的抗菌药物品种,严格控制抗菌药物购用品种和品规数量。今后,基层医疗机构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得超过30种。同一通用名称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超过2种,有相似或相同药理学特征的抗菌药物不得重复采购。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基层医疗机构使用。

      据悉,在随后的工作中,我省将对基层医疗机构和民营医疗机构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每半年一次对抗菌药物使用趋势进行分析,达到及时有效的干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及民营医疗机构,每半年组织一次处方点评,重点审核相应合理用药指标,对不合理处方进行抽查。根据监测情况,对辖区内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使用量、使用率和使用强度等数据进行排序,对未达到相关指标要求并存在严重问题的,查处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情况。对存在抗菌药物临床使用不合理的医生,卫生行政部门或医疗机构应当视其情形,依法依规予以警告、整改、暂停处方权、取消处方权、降级甚至吊销医师执业资格证的处理。

最新新闻
热门新闻

中国健康世界网 All Rights Reserved 赣ICP备060069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