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特殊抗菌药需专家会诊

发布日期:2019-05-29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量:
  • 从8月1日起,国家卫生部颁布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将正式施行。市卫生局上周召开2012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中期推动会部署下一步工作。在上半年本市专项整治活动取得明显成效的基础上,市卫生局又制定并印发了天津市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今年下半年仍将类切口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和抗菌药物使用强度作为重点,完善各项信息报送制度,做到数据准确、报送及时,确保本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逐渐步入常态管理机制。

    加强管理力度

    不同专业逐个推进

    为了真正将抗菌药物治理工作落到实处、贯彻到底,市卫生局今年先后面向全市二三级医疗机构相继召开了骨科、眼科、妇产科、神经外科等专业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经验交流会,强化了专科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管理模式。

    市泰达医院将药占比指标落实到科室、抗菌药物指标落实到人,对骨科内植入物手术部位感染预防与控制措施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取得了宝贵的经验。

    市眼科医院率先提出眼科四类手术切口分类,I类切口手术抗菌药物预防使用率由治理前的80%下降至目前的22%。

    医科大学眼科中心与临床科室负责人签订抗菌药物合理应用责任状,成立“特殊使用”抗菌药物会诊专家组,并对手术进行全程管理和监控,I类切口手术术后24h合格率由治理前的50%上升到治理后的98.46%。

    市中心妇产科医院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对类、类手术进行重新界定,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强度由40.45下降至24.2。

    市环湖医院多个行政科室联合规范围手术期管理,神经外科在严格掌控适应症的前提下,自2011年9月份至今,未使用抗菌药物的专科手术已达70余例,为本市神经外科抗菌药物合理使用进行了积极的探索。

    明确整治方向

    确保感控关口前移

    4月25日,市卫生局组织召开了2012年天津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工作会议,确定本市抗菌药物专项治理重点工作为:制定省市级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尽快制定并完成各医院抗菌药物目录,加强细菌耐药监测网的网络建设覆盖,实时上报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数据,落实部分专科围手术期操作指导意见,层层落实理清责任并签订各级责任状,加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标控制力度,开展重点人群合理用药点评予以通报。

    在广泛听取本市外科专业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市医院感染质控中心总结了17个专业的备皮要求、操作要点、规范措施、手术部位感染预防等围手术期操作规范,颁布了《天津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部分专科围手术期操作指导意见(一)》,该《指导意见》包括18项内容,真正做到了将感控关口前移。

    为动态了解本市细菌耐药现状,指导临床合理应用抗菌药物合理,28家二、三级医院提供、市抗菌药物细菌耐药监测网专家小组汇总并分析了本市2011年第四季度临床分离细菌情况,并面向全市医院发布第一期细菌耐药性监测报告,将本市监测网覆盖面向纵深拓展,为进一步研究制定相关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政策提供了科学依据。

    严格管理程序

    逐一开展诫勉谈话

    市卫生局要求全市二、三级医疗机构及时上报本单位《对不合理应用抗菌药物医师的处理措施调查表》,并对全市36家三级医院和38家二级医院进行抗菌药物应用横断面调查。在这次检查中,36家三级医院除6家当日没有手术之外,其余30家医院中有20家类切口手术预防使用率完全达标;38所二级医院,当日没有手术的为10家,其余28家医院中有18家类切口手术预防使用率完全达标。

    对此次横断面检查中类切口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超标的医院,市卫生局进行了现场督导,分析具体原因,限定整改时间。对1所严重超标的医院领导进行了诫勉谈话,并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该医院已针对本院不合理使用整改情况、组建临床药学科、以及不合理抗菌药物的通报抗菌药物通报等材料上报至市卫生局备案。

    提升管理效率

    研究建立长效机制

    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要求,市卫生局多次组织专家,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反复研究,制定了本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试行),并报卫生部备案。该目录收录了临床常用的146个抗菌药物,并将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与特殊使用级,要求各医疗机构参照制定本机构分级管理目录,做到抗菌药物级别“只升不降”,并报市卫生局备案。该目录经临床应用后,将于年底,视具体情况酌情进行微调。同时,市卫生局还建立了特殊级抗菌药会诊专家培训和考核制度,将在本月下旬和8月组织两次会诊专家培训班,会诊专家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对特殊级抗菌药病例进行会诊并批准使用特殊级抗菌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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