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性消化不良罗马Ⅳ标准

发布日期:2019-06-05 来源:未知 浏览量:
  • 功能性消化不良罗马Ⅳ标准





    功能性消化不良(functional despepsia,FD)是临床上最常见的一种功能性胃肠病(functional gastrointestinal disorders,FGIDs),是消化不良的最常见原因,研究发现FD患者重叠其他FGIDs症状(如反酸、烧心、便秘、腹泻等),存在焦虑抑郁状态十分常见,对FD的发生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目前FD的诊断主要以功能性胃肠病的罗马标准为依据,2016年罗马委员会制定出最新的罗马Ⅳ标准,较罗马Ⅲ标准在具体症状的频率、严重程度及亚型诊断等方面做出调整。

    罗马Ⅳ标准
    功能性消化不良(FD)
    ● 以下1项或多项

    餐后饱胀不适、早饱不适感、中上腹痛、中上腹烧灼不适,无可以解释上述症状的结构性疾病的证据(包括胃镜检查),诊断前症状出现至少6个月,近3个月符合以上诊断标准

    餐后不适综合征(PDS)
    ● 以下1项或2项,且至少每周3日

    餐后饱胀不适(以致影响日常活动)、早饱不适感(以致不能完成平常餐量的进食)

    ● 常规检查(包括胃镜检查)未发现可以解释上述症状的器质性、系统性或代谢性疾病的证据

    ● 诊断前症状出现至少6个月,近3个月符合以上诊断标准

    支持诊断的条件
    ● 也可以存在餐后中上腹痛或烧灼感、中上腹胀气、过度嗳气和恶心

    ● 呕吐要考虑其他病症

    ● 烧心不是消化不良的症状,但常与本病并存

    ● 如症状在排便或排气后减轻,通常不应将其考虑为消化不良症状

    ● 其他个别消化症状或症状群(如GERD和IBS症状)可与PDS并存

    上腹痛综合征(EPS)
    ● 必须包括以下1项或2项,且至少每周1日

    中上腹痛(以致影响日常活动)、中上腹灼烧不适(以致影响日常活动)

    ● 常规检查(包括胃镜检查)未发现可以解释上述症状的器质性、系统性或代谢性疾病的证据,诊断前症状出现至少6个月,近3个月符合以上诊断标准

    ● 诊断前症状出现至少6个月,近3个月符合以上诊断标准

    支持诊断的条件
    ● 疼痛可因进餐诱发或缓解,或者可发生在空腹

    ● 也可以存在餐后中上腹胀气、嗳气和恶心

    ● 持续呕吐提示可能为其他病症

    ● 烧心不是消化不良的症状,但常与本病并存

    ● 疼痛不符合胆囊或Oddi括约肌功能障碍的诊断标准

    ● 如症状在排便或排气后减轻,通常不应将其考虑为消化不良的症状

    ● 其他消化症状(如GERD和IBS症状)可与EPS并存

    PDS与EPS临床特征比较
    ● EPS患者有餐后饱胀、早饱、嗳气、上腹胀气症状者占比低于PDS患者,有上腹痛症状者占比高于PDS患者

    ● 混合型患者有餐后饱胀感、早饱症状者占比低于EPS患者,有上腹痛、上腹灼烧感症状者占比高于PDS患者

    ● 混合型患者有重叠症状者占比高于EPS患者

    ● EPS患者症状总积分低于PDS患者,混合型患者症状总积分高于PDS、EPS患者

    ● 无焦虑状态但有抑郁状态、有抑郁状态EPS患者症状总积分低于PDS患者,无焦虑状态但有抑郁状态、有焦虑状态且有抑郁状态、无焦虑状态且无抑郁状态、有焦虑状态、有抑郁状态混合型患者症状总积分高于PDS、EPS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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