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养配餐如何实施 课后服务怎样展开

发布日期:2019-08-29 来源:未知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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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呼和浩特市教育局代市政府起草的《呼和浩特市中小学校营养餐配送工作实施方案》《呼和浩特市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做了解读说明。

    9所学校试行营养餐配送

    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市教育局成立了营养餐配送工作项目组,并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学生、家长进行问卷调查,了解家长需求,经与市四区政府、试点学校共同研究,提出了中小学营养餐配送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具体要求,代市政府起草了《实施方案》。

    我市中小学校营养餐配送工作将根据实际,分步实施,稳步推进。今年9月1日开始,市第十七中学、新华小学、名都小学、钢铁路小学、贝尔路小学北校区、市第二十七中学、小黑河小学、民航小学、腾飞路小学等9所学校先行试点营养餐配送工作。计划在2019—2020年底,通过试点先行、市四区逐步推广、旗县区跟进,在全市中小学校全部展开。各学校学生是否需要营养餐配送,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费用由家长承担。

    同时,各旗县区结合实际调整学校作息:周一到周五午餐午休时间为90分钟;下午放学后至18时前(具体时间由各旗县区教育局根据小学、初中实际情况确定,最晚不超过18时),学生弹性离校,学校为有意愿的学生组织课后服务。

    据了解,我市市四区中小学校只有30多所学校有食堂,仅能提供1.6万个餐位,占市四区学生人数的7%,不能满足大多数中小学生在校午餐的需求。市四区现有小饭桌3000余家,市市场监管局牵头组织有关部门正在整治,对有严重安全隐患的限期整改,整改不能达到要求的将关停。着眼于解决家长最迫切的中小学生午餐管理的需求,着眼于解决社会反映最强烈的小饭桌治理的诉求,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我市积极探索试行配餐工作。

    中小学进行营养餐配送,在全国各地已开展多年。从政策层面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教育部等三部委《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提高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能力,提升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保障水平。从效果层面看:各省市通过营养餐配送,推进从食材源头到加工过程的规模化、标准化、精细化管理,强化了集体用餐监管,确保了学生餐的安全、营养、健康,满足了学生在校午餐的需求,提高了教育服务能力。从操作层面看:市教育局将以学生营养餐配送工作为抓手,系统推进学生营养改善、学校课后服务延伸,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等工作。

    政府主导确保配餐安全营养

    营养餐配送工作是由政府引导,加大政策支持和财政投入,整合学校、家庭和社会资源,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实现多元参与的营养餐配送管理机制。旗县区负责统筹各自辖区学校(市直属学校属地管理)学生的营养餐配送工作,全市各有关部门加强监督管理、各司其责,共同做好学校营养餐配送管理工作。各学校充分利用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主动承担中小学生营养餐配送工作,满足社会、家长、学生的需求。

    营养餐配送主要形式是两种:一是没有食堂的学校,可由学生家长依据自愿原则委托学校,采取由配餐企业热链加工,集中配餐到班的供餐方式。二是校内食堂不能满足学生就餐需求的学校,可根据学校场地情况进行食堂改扩建,采用中央厨房冷链配送,学校食堂二次加工,分餐到班的供餐方式。

    学校学生午餐价格根据健康、营养和经济的原则,由学校、家委会根据配餐公司提供的食谱协商确定。学生午餐费用原则上由家长负担。在校就餐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政府以每人每餐10元进行补助。

    营养餐配送试点工作筹备以来,市场监管部门对配餐企业进行方案遴选和全程指导;各区根据实际确定了招投标管理办法和招投标程序;试点学校将成立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等组成的招投标领导小组,通过招投标的形式在市、区两级市场监管局认可的企业中选择配餐企业,保证试点工作良好开局。

    政府补贴对中小学开展课后服务

    在2017年,教育部办公厅下发《关于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指导意见》,2018年,各地相继出台课后服务工作指导意见,把学生午餐午休时段管理纳入课后服务范围。不久前,自治区教育厅也下发了《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因地制宜开展好课后服务工作。我市综合施策,对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有需求的学生开展课后服务。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下午离校时间较之前会有所推后,可以缓解部分家长接送压力;同时,老师辅导学生作业,并组织学生开展自主阅读,参加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课后服务时间:上午放学起至下午上学前(午餐午休管理)、下午放学起至18时前两个时段(下午课后服务)。

    学生家长自愿申请,学校统一组织开展。

    课后服务内容包括——

    午餐、午休管理:我市将学生午餐午休作为学校德育、劳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综合实践课程设计,推动学生参与午餐的配送、分配和餐后的清洁整理,开展“光盘行动”、垃圾分类管理,增强学生卫生健康意识,提高学生自我管理和协作能力。在校午休服务一般安排在教室,学校也尽可能开放图书馆、阅览室、多功能室、体育馆等场所供学生午休。

    下午课后服务:主要把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和有效防控“小眼镜”与课后服务结合起来。指导学生在校完成作业,让孩子轻装回家,尽早入睡,保证充足的睡眠时间;同时开展自主阅读、走班选修、兴趣小组、社团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课后服务内容开发了校内教育资源,政府通过补贴增加了教师收入。同时,也减轻了家长在校外培训机构投入。既给学生减负,也给家长减负。

    市政府通过财政补贴的方式,对公办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校教师面向学生开展课后服务核定补贴经费。以年度教育事业统计公办义务教育中小学校在籍在校人数(学籍库数据)为基数,按生均每月35元标准,每年按10个月核定学生课后服务补贴经费,并将其纳入年度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民办学校开展课后服务纳入民办教育奖补政策体系。

    各旗县区、各学校将建立课后服务相关制度,加强学校课后服务的管理。财政补贴费用须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支出。学校要研究制定课后服务经费使用办法,并经教代会审议通过后具实发放。

    学校主要负责人是课后服务的第一责任人,学校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课后服务;严禁借机组织开展学科集中教学;严禁以辅差培优等名义组织或变相组织集体补课;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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