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籍中的河豚解毒法有用吗

发布日期:2019-09-19 来源:未知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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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人早在两千多年前就已经知道食用河豚,也已知道河豚有毒,吃了可能使人丧命。但是,中国人吃河豚一直吃到现在,这两千多年吃河豚的历史,实际上也是人们中河豚毒以及解河豚毒的人体科学实验的过程。
    在汉代名医张仲景的《金匮要略》中,收有解河豚毒的药方:“芦根煮汁,服之即解。”
    唐代,名医孙思邈说过,“凡中其(河豚)毒,以芦根捣汁和蓝靓饮之。陈粪清亦可。”
    孙思邈的弟子,唐代又一名医孟洗箸及张鼎补的《食疗本草》云:“有毒,不可食之。其肝毒,杀人。缘腹中无胆,头中无鳃,故知害人。若中此毒鲈鱼毒者,便剉芦根汁饮,解之。”这条资料中说河豚因“无胆”、“无鳃”,故能害人,显然是不科学的。
    唐代还有一本杨晔著的《膳夫经手录》云:“有大毒,中者即死。灌篓篙汁复甦。”
    宋代,人们对河豚有毒及解毒的认识有所加深。范成在《吴郡志》卷二十九云:河豚鱼,世传以为有毒,能杀人。鱼无颊无鳞与目能开阖及作声者有毒。而河豚备此四五者,故人畏之。此鱼自有二种,色淡黑有文点,谓之斑子,尤毒,然人甚贵之……成云,其子不可食。其子大如一粟,浸之经宿,则如弹丸。又云,中其毒者,水调炒槐花末及龙脑水至宝丹皆可解。橄榄子亦解鱼毒,故羹中多用之。反乌头、附子、荆芥诸风药,服此等药而食河豚及食河豚而后即服药,皆致死。
    从这条资料可知,“色淡黑有文点,谓之斑子”的河豚特别毒。河豚的“子”也“不可食”。如何解中毒者,已不限于饮篓篙汁、芦根汁,可用“水调炒槐花末及龙脑(冰片)水,“至宝丹”、“橄榄子”来解了。此外,还提出了和一些中药典籍相反的问题。
    元代,人们对河豚的毒性认识及解毒法的认识又有新的提高。贾铭《饮食须知》中记述河豚:味甘、性温、有毒。海中者大毒。多食发风、助湿、动疾。有痼痰疮疡者不可食。与荆芥、菊花、桔梗、甘草、附子、附头相反。修治失法,误入烟煤,或沾灰尘,食之并能杀人......其血有毒,脂令舌麻,子令发胀,眼令目花。其肝及子有大毒,入口烂舌,入腹烂肠,无药可解。中其毒者以橄榄、芦根汁、粪清、甘蔗汁解之少效。或用鸭血灌下可解。服药之人不可食之。赤目极肥大者,腰腹有红筋者,误食杀人,诸药不能解。厚生者宜远之勿食。
    这一段文字中,对河豚的血、脂、子、目、肝的危害作了更为明确的说明。对解河豚毒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食河豚肝中毒“无药可解”,一般中毒用橄榄、芦根汁、粪清、甘蔗汁解效果不大,用鸭血灌下则可以解一般的河豚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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