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立方及爱尔眼科等上虚假违法广告黑榜 最高罚130万

发布日期:2019-09-06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量:
  •   5月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了2019年第一批典型虚假违法广告案件,共计30个案例。《中国消费者报》记者梳理30个案例发现,其中与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以及宣传具有治疗保健功效的食品相关的虚假违法广告共有16个,堪称是虚假违法广告的重灾区。

    脑立方及爱尔眼科等上虚假违法广告黑榜 最高罚130万

      此次公布的虚假违法广告案件如下

      一、北京京科肝泰医院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案。

      当事人在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情况下,通过自设网站、户外媒介发布含有“走向康复之路:175412例患者康复”“全科医学协作平台 解放军医学院(协作单位)”等不实内容的医疗广告,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2018年12月,北京市工商局丰台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00万元。

      二、北京优联万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通过网站发布含有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旗以及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广告,违反了《广告法》第九条的规定。2018年10月,北京市工商局东城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50万元。

      三、天津市南开区长奇保健食品销售中心(马向荣)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通过宣传板发布含有“身体多种不适人群的福音,免费调理体验活动项目:颈椎病、腰椎病、糖尿病、高血压风湿等问题”等内容的保健食品广告,该广告未经审批,宣传疾病治疗功能,违反了《广告法》第十八条、第四十六的规定。2019年1月,天津市南开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5万元。

      四、乐氏同仁(天津)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发布虚假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通过官网和宣传手册发布“玉面红颜慈禧御用补血养颜珍品”、“御品正阳”等产品虚假违法广告,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八的规定。2019年2月,天津市武清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20万元。

      五、山西运城市广播电视台发布违法医疗广告案。

      当事人在其新闻综合频道发布含有“胃肠病健康联合普查通知,运城禹都胃肠中心,联合北京消化病医院,开展胃肠健康大普查,运城独家采用美国阿帕奇胃肠影像诊断仪,不插管,一目了然,安全无痛苦,轻松查胃肠”等内容的医疗广告,该广告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当事人作为广告发布者未核对广告内容。当事人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三十条、第三十四条和第四十六的规定。2018年10月,运城市工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5万元。

      六、吉林分众广告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通过楼宇电梯广告牌发布悦美汇整形医院、雅贝嘉齿科、爱尔眼科、祥昱堂中医的医疗广告,以上广告未经审批,违反了《广告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2018年10月,吉林省工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没款6.53万元。

      七、上海海王星辰药房有限公司发布处方药广告案。

      当事人委托天津通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创建网络直播链接,通过网络直播节目邀请医生、电视主持人、热门主播等嘉宾在直播中介绍处方药的功效、使用方法、有效率以及讨论“挑逗男生,制服诱惑”等内容,该广告活动违反了《广告法》第九条、第十五条和第十六条的规定。2018年10月,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对当事人和天津通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分别罚款70万元。

      八、上海复大医院发布虚假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未与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上海红房子妇产科医院等上海知名医院建立过任何合作关系的情况下,使用“上海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上海红房子”等关键词作为搜索条件进行广告推广活动,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2019年2月,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总队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73.45万元。

      九、滨特尔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其网站首页广告中使用错版的中国地图宣传其零售网点,违反了《广告法》第九条的规定。2018年10月,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总队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60万元。

      十、上海臻海实业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最新新闻
热门新闻

中国健康世界网 All Rights Reserved 赣ICP备06006962号 邮箱:sheng6665588@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