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议:用“退烧药”需要注意什么?

发布日期:2019-09-02 来源:未知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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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个人几乎都有过“发烧”并服用“退烧药”的经历,退烧药虽然常见,但是服用却有很多讲究,应用“退烧药”时应注意些什么呢?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药学部徐新蕊药师做了详细解答。“退烧药”又称之为解热药物,所以“发烧”也称之为发热。正常人的体温在37℃左右,但是各个部位不尽相同,内脏温度最高,头部次之,而在皮肤和四肢末端的温度最低。发热是指人体体温升高,超过正常范围。直肠温度超过37.6℃、口腔温度超过37.3℃、腋下温度超过37.0℃,昼夜间波动超过1℃时即为发热。
     
      徐新蕊药师介绍,发热时,我们常用的解热药物有对乙酰氨基酚和布洛芬。但有几点需要注意。解热药物用于退热纯属于对症治疗,并不能解除疾病的致热原因,由于用药后改变体温,可能掩盖病情,影响疾病的诊断,应引起重视。发热是人体的一种保护性反应,当体温升高时,体内的吞噬细胞活性增强,抗体的产生增多,有利于杀灭细菌与病毒。但另一方面发热会使体力消耗,感觉不适,影响休息,甚至发生惊厥,儿童、老年人或者体弱者在发热时应用解热药物使体温骤然下降,有可能发生虚脱。所以提醒大家应用解热药物应严格掌握用量,避免滥用,老年人应适当减少剂量,同时多饮水和及时补充电解质,必要时及时就医。为避免药物对胃肠道的刺激,多数的解热药物宜在餐后服药,不宜空腹服药。特别是老年人、肝肾功能不全者、有出血倾向者、上消化道出血或穿孔病史者,应慎用或禁用。对乙酰氨基酚可以通过胎盘,孕妇应用本品后可能对胎儿造成不良影响。布洛芬用于晚期妊娠可使孕期延长,妊娠及哺乳期妇女不宜用。此外,解热药物使用一般不超过三天,如症状未缓解或未消失应及时向医师咨询,不得自行长期服用。不宜同时应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解热药物,以免引起肝、肾、胃肠道的损伤。使用本类药物,不宜饮酒或饮用含有酒精的饮料。为了合理用药,建议大家牢记并遵照医嘱用药,用药前仔细阅读说明书,如有用药疑问,请及时咨询医生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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