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将加强老中医药专家学术交流

发布日期:2019-08-19 来源:未知 浏览量:
  • 河北省将加强老中医药专家学术交流

    各设区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继承整理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培养造就高层次中医临床和中药技术人才,推进中医药学术继承与发展,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于2017年12月启动实施了第六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我局同步启动了第五批河北省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项目实施以来,带教单位及指导老师、继承人均能较好履行职责,项目进展较为顺利,但项目执行过程中仍然存在认识不足、跟师学习质量难以保证等问题。
     
    近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第六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人教教育便函〔2019〕146号),对指导老师的带教工作及继承人的跟师学习作出更高要求,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领悟文件精神,把握继承指导老师学术经验、提高临床实践能力的工作核心,明确继承教学任务,并抓好落实。我局根据我省实际,为确保继承工作达到预期目标,经研究,作出如下要求:
     
    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要求按照4万元/人的标准统筹安排指导老师及继承人支持经费,我局于2018年拨付2万元/人用于带教与学习,余额计划于2020年补齐,请带教单位及继承人工作单位加大资金投入,确保2019年指导老师的带教及继承人跟师学习、集中培训等工作有序开展。各带教单位要根据《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岐黄工程)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国中医药规财发〔2017〕32号),合理使用经费。
     
    二、请各市根据《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继承人跟师表》(附件2)对带教单位的继承人进行跟师督导,要求每季度以抽查的方式赴跟师地点,以检查跟诊记录、跟师笔记等原始材料的方式,对每个继承人跟师情况至少督导1次,并填写《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督导情况表》(附件3),于每季度最后一个工作日前报送我局,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我局会同河北中医学院除对省直单位跟师情况进行督导外,同时会不定期对其余所有带教单位、指导老师和继承人的继承工作进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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