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管理法鼓励儿童用药的研制和创新

发布日期:2019-09-09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量:
  •   8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在专题发布会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司司长刘沛指出,这次药品管理法对于鼓励的方向作出了很明确的规定。

      由于儿童用药比较特殊,研发、使用量相对比成人用药要少,在研发过程中,尤其是开展临床试验等方面难度也更大一些,研发积极性低。药品管理法专门规定国家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儿童用药品的研制和创新,支持开发符合儿童生理特征的儿童用药品新品种、剂型和规格,对儿童用药品予以优先审评审批。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法室主任袁杰表示:“当时制定疫苗管理法的时候就说,疫苗主要是针对儿童的,所以要高度重视疫苗管理制度的建设。”药品管理法修改过程中,根据常委会提出的意见,增加了对儿童用药的规定。

      袁杰指出,药品管理法第16条写得非常具体,国家要采取有效措施来支持儿童用药的研发,同时要采取措施鼓励对儿童用新药的剂型、规格进行开发,鼓励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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