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修订稿)

发布日期:2019-08-08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量:
  •    证券代码:603707 证券简称:编号:2019-060

      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公告(修订稿)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以下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情况不构成公司的且关于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健友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相关事项已经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2019年7月31日分别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19年5月16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大会审议通过,尚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司再融资或者重组摊薄即期回报的,应当承诺并兑现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

      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切实履行公司填补回报拟采取的措施做出了承诺。

      公司就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填补措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1、财务测算主要假设和说明

      公司基于以下假设条件就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分析,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以下假设条件不构成任何预测及承诺事项,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和实际发行完成时间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情况为准,具体假设如下: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及公司所处行业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可转债于2019年9月底完成发行,2020年3月底达到条件(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后的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50,319万元(不考虑相关发行费用)。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4)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71,847.43万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发行完成并全部转股后的股票数对股本的影响,不考虑本次募投项目对总股本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5)假设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为28.87元/股(该价格为公司A股股票于2019年7月31日前二十个交易日交易均价与2019年7月31日前一个交易日交易均价较高者,该转股价格仅为模拟测算价格,并不构成对实际转股价格的数值预测)。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初始转股价格由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6)假设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在前一年相应财务数据的基础上分别假设保持不变、上升5%和上升10%。

      该假设分析并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7)本测算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8)假设除本次发行外,公司不会实施其他会对公司总股本发生影响或潜在影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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