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德名医”引育计划发布!

发布日期:2024-02-07 来源:未知 浏览量:
  • “大德名医”引育计划发布! 

     

    2月4日,德州市召开《德州市“大德名医”引育计划实施细则》政策例行吹风会,市政府副市长牟春雁,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新闻发言人,市人才事业发展中心主任周春华,市卫生健康委党组书记、主任常树风,市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新闻发言人马文聪出席,介绍德州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情况,并就文件的相关内容进行解读。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引才、育才、惠才举措,对卫生健康领域人才引育更是给予重点扶持。全市卫生健康人才队伍规模持续扩大,结构更加优化,为全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和保障全市人民健康提供了重要支撑。

    一是优化筑巢引凤政策。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卫生健康人才保障,全市公立医院人员实行总量控制,根据发展需要动态调整;卫生健康系统可根据需要自主招聘人才,对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可采取特聘办法引进,对中医药等急需专业硕士以上研究生可不设开考比例;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实行县管乡用、乡管村用。全面落实惠才政策,大力宣扬“好医生”“好护士”,营造尊医重才氛围。

    二是搭建人才成长平台。近年来,德州市先后实施卫生英才、领军人才等人才工程,培养市级人才379名、省级人才118名。开展重点专科、优势学科等平台创建,实施攀登计划,带动人才成长发展。近年来,成功创建省级临床重点专科、省级中医药优势学科等103个,培育市级临床重点专科、中医药临床重点专科等333个,培养了一大批学科带头人等骨干人才。聚力打造“卫生健康学术之城”,开展专业大培训、技能大比武、技术大交流,搭建信息、技术共创、共享平台,2023年举办各类学术、培训活动388场次、比武竞赛18项。

    三是拓展招才引智渠道。通过校园招聘、社会招聘、高层次人才引进等方式广聚卫生健康人才,近年来年均招聘2000余名。广泛与名院、名校、名医合作,教、学、研一体发展,相关医疗机构先后与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山东中医药大学等30余家名院、名校深入合作,打造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医学院就业基地等引才育才平台。

    四是健全优化人才方阵。坚持打造中西医兼备,各层级、各领域均衡发展的卫生健康人才队伍。选派190名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骨干人才到基层任职,广泛开展中医药特色疗法、中医药适宜技术、中西医结合培训,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三有”行动,实现县有国医大师传承工作室、镇有名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村有中医药服务。注重产妇儿科、出生缺陷防治、老年医学、医养结合等方面人才培养,打造全生命周期卫生健康服务人才队伍。

    根据新时代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需要和群众所需、所盼,今后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发挥人才工程引领作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刚刚出台了《德州市“大德名医”引育计划实施细则》,进一步强化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下一步,将以“大德名医”人才工程为引领,不拘一格抓好卫生健康人才选拔、培养和管理,让人才脱颖而出、让人才受到尊崇、让人才有用武之地,切实发挥高层次人才的辐射引领、引燃催化作用,以才聚才、以才育才,发展壮大高端人才规模。

    二是建强高端人才发展平台。按照《山东省临床专科能力建设工作方案》,抢抓机遇、全面动员,深入实施专科高峰攀登计划、专科高原构筑计划、县域专科提升计划,引领卫生健康人才加压奋进、勇攀高峰,以专科建设推动人才发展,以人才发展带动专科创建,相得益彰双向提升。

    三是打造高层次人才引育品牌。借助德州市交通区位优势,发挥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品牌效应,着力打造高端人才发展平台和窗口,吸引更多医疗卫生高端人才来德创业发展。持续打造“卫生健康学术之城”,吸引更多大家、名医来德交流、讲学、合作,借力借势培养更多优秀卫生健康人才。

    为进一步契合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要,近期,市人才事业发展中心会同市卫生健康委研究出台了《德州市“大德名医”引育计划实施细则》。

    首先,这是适应人才发展形势,加快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的迫切需要。近年来,特别是中央和省委、市委人才工作会议召开以来,人才工作呈现加速深化的良好态势,各项工作部署全面展开,各项创新举措不断推出,人才事业迈入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卫生健康事业是中国式现代化德州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卫生健康人才是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必须更加全面、系统、科学地谋划重点行业人才事业发展的思路举措,拿出更多加快重点领域专业人才集聚的真招实招,推动人才工作理念、机制、方法、路径迭代升级,促进人才增量、总量、流量、质量全面跃升。

    第二,这是适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要,加快推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的迫切需要。卫生健康事业关系国计民生,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当前,德州市卫生健康领域高端人才不足、重点专科偏少、科研力量不强,特别是我市正在加快创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深化推进“三医联动+中医药”集成改革,急需大批卫生健康领军人才和专业人才的支撑引领。为呼应和满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迫切需求,必须以更大力度、更高标准、更实举措加强人才培养引进,加快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医德高尚、技术高超的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助力我市医疗卫生水平和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第三,这是适应人才个性化需求,加快推进专项人才政策体系建设的迫切需要。近年来,德州市持续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先后出台“人才强市23条”“产才融合17条”“大学生兴德34条”等一揽子人才政策,全市人才政策已提升到4.0版,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制度机制更具实效。但随着人才个性化需求的日益增长,现行普惠性政策难以满足人才的多样化需要。为进一步提升政策的精准性、专业性和实效性,必须针对不同行业人才的发展特点,研究制定专项人才政策,加快构建普惠性与个性化相结合的政策体系,为各类人才提供量身定制的政策支持。

    政策制定过程中,主要把握了三方面原则:一是坚持问题导向。瞄准德州市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的短板弱项,结合行业发展实际需求和人才引育现实需要,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关政策措施。二是遵循人才规律。准确把握卫生健康人才的成长特点和成才规律,坚持立足实践培养人才,不拘一格引进人才,分类施策用好人才,注重对人才的梯次培育、定向支持和战略储备。三是完善评价机制。以“破四唯”和“立新标”为突破口,突出“干什么、评什么”,构建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评价体系,引领带动更多优秀卫生健康人才脱颖而出。

    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下,在市直有关部门支持下,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制定了《德州市“大德名医”引育计划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主要有三方面特点:一是坚持高标引领。市卫健委以国家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和评价改革导向为指引,瞄准国家级、省级重点人才工程评选,设定资格条件,树立成长导向。同时,也突出实绩导向,对实用型人才打破年龄、学历、资历等常规性要求,设置“破格条件”,做到既高标引领、又统筹兼顾。二是坚持梯次培养。从人才发展角度,设置卫生健康骨干人才、卫生健康杰青人才、卫生健康领军人才、大德名医四个层次,建立上下衔接、梯次上升的人才引育体系,引导卫生健康人才自我提高、自我加压、自我奋进。同时,坚持引育结合,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采取即报即评方式,享受“大德名医”支持政策同时,可享受我市其他惠才政策,营造良好的引才环境。三是坚持过程管控。强化对获评人选的后期管理,设置4年管理期,对有关部门、人选单位、人选个人的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办法进行了具体明确,突出目标牵引、全程监管、科教研技综合提升。

    《实施细则》共五章21条。第一章总则,明确了文件起草的政策依据、指导原则,“大德名医”人才的层级设置、遴选范围、遴选方式等内容。第二章标准条件,明确了申报人选的基本条件和本地培养人选、市外全职引进人选的标准要求,对申报人选学历学位、专业技术水平、学科建设、科研创新等综合能力提出具体要求。既将业务工作量作为重要资格,也将论文、课题研究等科研创新成果作为重要条件,还将诊疗疾病覆盖范围、手术难度和质量、治疗效果等作为重要标准,强化对人才的综合评价。同时,设置了破格条件,对确有专长的可破格遴选。第三章遴选程序,明确了本地培养人选、市外引进人选的遴选程序、遴选数量等。卫生健康骨干人才每年遴选一次,每次一般不超过200人;卫生健康杰青人才、领军人才每两年遴选一次,每次一般分别不超过40人、10人;大德名医每三年遴选一次,每次一般不超过5人。第四章管理考核,明确了各层次人选的管理期限、责任义务、考核与奖惩、待遇保障等内容。从推动学科建设、新技术推广、科研创新、人才培养等方面对人选提出了可量化目标,注重发挥人选的辐射引领和带动作用。第五章附则,明确了文件的解释权和执行期,《实施细则》由市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执行期为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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