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9月1日起,腹膜透析液、血管保护剂等

发布日期:2019-06-17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量:
  •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日前发布通知,为进一步提高本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患者的用药报销水平,减轻参保人员医药费负担,根据《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调整情况,将部分药品增加纳入本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用药报销范围。

    此次调整将从9月1日起实施,将腹膜透析液、抗肿瘤治疗用解毒药、血管保护剂等共计125品类药品纳入到肾透析、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等9种特殊疾病药品报销范围。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表示,

    此次调整,是在本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现有用药报销药品基础上,将本市2017年版医保药品目录内有关药品,增加纳入肾透析、恶性肿瘤门诊治疗、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肝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肝肾联合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肺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心脏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等门诊特殊疾病用药报销范围。

    同时,本市2017年版医保药品目录实施前,已纳入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报销范围的西药复合药、通用名后使用罗马数字进行标注的西药品种、儿童顺应性药品、50ml以上的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等注射用溶媒组成的注射剂、中药软胶囊等药品,按照本市2017年版医保药品目录的药品分类原则,分别对应纳入有关门诊特殊疾病用药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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