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新版医保药品目录中的部分药品将纳入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用药报销范围,总共涉及125品类药品。
在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现有用药报销药品基础上,将北京市2017年版医保药品目录内有关药品,主要包括以下门诊特殊疾病用药:
纳入肾透析、恶性肿瘤门诊治疗、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肝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肝肾联合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肺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心脏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等。
北京市2017年版医保药品目录实施前,已纳入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报销范围的西药复合药、通用名后使用罗马数字进行标注的西药品种、儿童顺应性药品、50ml以上的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等注射用溶媒组成的注射剂、中药软胶囊等药品,按照北京市2017年版医保药品目录的药品分类原则,分别对应纳入有关门诊特殊疾病用药报销范围。
何为门诊特殊病?
所谓门诊特殊病,是针对一些术后需要长期在门诊治疗而使得门诊医药费用较高的一些疾病。在办理完特殊病备案手续后,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相关门诊治疗时,门诊可享受住院的报销比例,且360天内只收取一个起付线,这就大大减轻了患特殊病的参保人员门诊就医负担。
【大兴医保】给患者省钱!125种药品纳入报销范
发布日期:2019-06-17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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