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吃中药不忌口,那你的药就白吃了

发布日期:2020-01-11 15:02 来源:未知 浏览量:
  • 媒体:吃中药不忌口,那你的药就白吃了



    吃中药需不需要忌口,是许多人拿到药方后烦恼的问题。补药忌萝卜、凉药忌姜蒜、还有的人说喝中药时不能吃羊肉。
     
    到底应该如何忌口,哪些能吃,哪些不能吃,今天的文章会告诉你答案。
     
    谈谈吃中药“忌口”的问题
     
    吃中药要不要“忌口”是许多人都关心的问题,医刊以前对此有过争论,笔者拟就此谈谈自己的看法。
     
    忌口的记载
     
    中医书上有关忌口的记载很多,如果归纳一下,大致有这三个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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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吃某些中药时,不宜同时再吃某些食物。如张仲景在桂枝汤方后特意加注指出:“禁生冷、黏滑、肉面、五辛、酒酪、臭恶等物。”
     
    《本草纲目》中则有地黄、何首乌忌萝卜,甘草、黄连、桔梗、乌梅忌猪肉、菘菜、海带,半夏忌羊肉,商陆忌犬肉,龙骨忌鲤鱼,常山忌生葱,土茯苓忌茶,丹参忌醋,薄荷忌鳖肉,鳖甲忌苋菜等记载。
     
    二是某种病需忌某些物品。如《灵枢·五味篇》曾原则地指出肝病禁辛,心病禁咸,脾病禁酸,肾病禁甘,肺病禁苦。目前,有些疾病的特殊禁忌,已为医界所熟知。
     
    如水肿忌盐,消渴忌糖,黄疸忌油腻,胃病泛酸者忌醋和梅子等酸物,疮痈忌猪头、鹅肉、老酒,盗汗忌姜、酒、大蒜,外感热病忌辛热腻厚之物,腹泻忌生冷瓜果等,均属此类。
     
    三是某种食品与某种药物(或食物),性能相克相反,不宜同食。如《金匮要略》在“禽兽鱼虫禁忌并治”与“果实菜谷禁忌并治”两篇中,有“猪肉与生胡荽同食,烂人脐”,“鸡不可合葫蒜食之,滞气”,“龟、鳖肉不可合苋菜食之”,“生葱不可共蜜食之,杀人”,“枣合生葱食之,令人病”,“生葱和雄鸡、雉、白犬肉食之,令人七窍经年流血”等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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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食同源,食品的性味和药品的性味,就治病来说,作用是相同的。有些食品,如百合、绿豆、燕窝、白木耳、西瓜等,性属寒凉,这在脾胃虚寒而正在服用干姜、吴茱萸等温热药的病人,就应忌食;如羊肉、狗肉、胡桃肉、辣椒、生姜等,性属温热,这对外感发烧而正服用石膏、知母等寒凉药的病人,就应禁食。
     
    对这一点,中医历来很重视。《素问·热论》说:“热病少愈,食肉则复,多食则遗,此其禁也。”《临证指南医案》说:“自来热病,最怕食复劳复,举世共闻,非臆说也。”又说:“乱进食物,便是助热,唯清淡之味,与病不悖。”何廉臣认为,热病新愈时,一定要重视忌口,如对此不加注意,诸食都能引起食复,但犯酒最剧,因为“酒味辛性热,助其余邪热毒故也”。
     
    像这样的论述,在中医药著作中,可说是不胜枚举的,这是中医护理学中一个十分重要的内容,里面有前人关于忌口的许多经验,是值得认真发掘和研究的。
     
    忌口的误区
     
    在实际生活中,有两种倾向很值得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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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主张太过,不管病情实际,忌口过严,甚至连水都忌。
     
    如《续名医类案》记载:一人患疫病,发热烦渴,欲饮凉水,医生禁止他服生冷甚严,病人苦索,坚执不与,遂至咽喉焦燥,昼夜不寐,目中见鬼,两眼火并。病人自谓得冷水一滴下咽,虽死无憾。于是乘人不防,窃取井水一盆。饮一杯,目顿清亮;饮二杯,鬼物潜消;三杯后咽喉出声;四杯后,筋骨舒畅而熟睡;俄而一身大汗,脱然病愈。
     
    又如《冷庐医话》记载,一人因漆气过敏,遍身皆肿,头面如斗,甚思食,但医者戒其勿食。其实此证于食无碍。
     
    这种忌口不当的情况,即今亦时有所见。笔者曾遇一人,先患热病,医谓伤寒,忌口甚严,十余日后,热已退去,病人思食,医以清淡为戒,仍嘱继续食清水腌菜为好,致怠惰懒动、声低息微,体虚多日难复。笔者接诊后,按“胃喜为补”原则,嘱其采用食补法,但应少食多餐、不可过饱,并以八珍汤加减调理,转机立见,收效较速。
     
    《红楼梦》里记载贾府中人,治外感一秘法,净饿一二日,这是有一定道理的。热病饮食宜清淡,也是很有道理的。但都不可太过,如忽视时间短长,忽视病人营养,忽视实际需要,这就失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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