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中成药更名或致市场混乱 建议"新药新办法"

发布日期:2019-06-22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量:
  • (原标题:曹洪欣 中成药更名建议“新药新办法”)

    全国政协委员、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司司长曹洪欣表示,如果按《中成药通用名称命名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约5000多个中成药面临改名,可能导致中药市场混乱。他建议,以“新药新办法、老药老办法”为原则,完善指导原则,循序渐进,逐步推行。

    谈命名

    精、灵、宝寄予一种美好愿望

    新京报:今年1月食药监总局发布的《中成药通用名称命名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引发不少争议,你怎么看这件事情?

    曹洪欣:据不完全统计,如果按意见稿,约5000多中成药面临改名,约1/3是历史悠久、临床使用广泛、消费者认知度较高的大品种。如“风油精”“云南白药”“速效救心丸”等,这可能影响医疗保健服务,甚至导致中药市场混乱。

    新京报:意见稿提到中成药命名中不应采用夸大、自诩、不切实际的用语。如“宝”“灵”“精”“强力”“速效”等,对此怎么看?

    曹洪欣:很多中成药名称蕴含非常丰富的传统文化内涵。中成药名中含有“精”“宝”“灵”等,并不是“夸大、自诩、不切实际的用语”,而是寄予着一种美好的愿望,或表示药品中含有通过现代科学技术加工所获得的有效物质精华。比如“精”,指的是精华,是通过提纯工艺制成的液状中成药,同时它也表明药品的剂型,理解成夸大其词是错误的,是对中医药文化积淀的否定。

    新京报:意见稿中,药品名称含“降糖、降压、降脂、消炎、癌”等字样,也被认为存在“暗示”和“夸大疗效”,对此怎么看?

    曹洪欣:带“降糖、降压、降脂、消炎”等字样的中成药也是按国家药品注册管理有关规定,完成系列临床和非临床研究,获批上市,表明临床确有相应的疗效。

    因此我认为,这既符合药品注册的功效规定,又方便医生和患者识别和认知。

    新京报:意见稿还提出“一般不采用人名、地名、企业名命名”,是否意味着像同仁堂、云南白药、东阿阿胶等,这些品牌将逐渐消失?

    曹洪欣:中医药品牌战略是国家品牌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同仁堂、云南白药、东阿阿胶等众多中药品牌是传统文化和历史积淀的结合,不仅国内享有盛誉,而且在海外也有着相当影响。如果统一改名,不仅会使中药企业多年投入和心血付之一炬,累积的民族品牌财富毁于一旦,而且将影响中国国家民族品牌战略的实施。

    谈建议

    “新药新办法、老药老办法”

    新京报:你对此有什么建议?

    曹洪欣:建议食药监总局尊重中医药历史,注重品牌积淀,同时面对现实,以“新药新办法、老药老办法”的原则,完善指导原则,循序渐进,逐步推行。对个别确属夸大疗效的,采用“个案处理”原则,发现一个,纠正一个,绝不姑息。

    新京报:食药监总局曾表示,对已上市中成药确需改名的,给予一定过渡期,过渡期采加括号方式允许老名称使用,让患者和医生逐步适应。

    曹洪欣:文化应该有延续性,中间不该有断裂,先用加括号的方式过渡,这样过渡着过渡着最后可能就改了。这些传统名药最后就消失了。

    事关中医药发展的政策应尊重中医药传统文化和历史积淀,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否则,政策脱离现实,将不利于中医药服务民众事业的发展。——曹洪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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