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批谈判目录大揭秘,抗肿瘤药迎来新趋势

发布日期:2019-07-20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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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历时三个月的谈判,昨日国家医保局公布了《关于将17种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这是医保总局的谈判首秀,经过数个月的谈判,原定的18个谈判品种,最后的名单中仅有17个品种,那么这一轮谈判目录具体什么情况呢?来看下。

    第三批谈判目录大揭秘,抗肿瘤药迎来新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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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政趋势

      不同于前两次谈判目录(卫计委组织2016年的第一批,人社部组织2017年的第二批),这是医保局接手后,牵头的第一次谈判目录,有未来战略的前瞻意义在,所以在看品种前,先来细看下新确定对的医保支付标准。

      (1)执行力到位

      之前药企们都有个担忧,担心降了价,本来是想拿价换量的,结果量没有跟上去,有点“赔了夫人又折兵”的意味。而这次是明确了“各省(区、市)医疗保险主管部门不得将谈判药品调出目录,也不得调整限定支付范围。目前未实现城乡居民医保整合的统筹地区,也要按规定及时将这些药品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付范围。” 对谈判进入医保目录的品种的放量有推动作用。

      (2)速度要快

      这次给出的要求是,“各省(区、市)药品集中采购机构要在2018年10月底前将谈判药品按支付标准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公开挂网。医保经办部门要及时更新信息系统,确保11月底前开始执行。” 这次的落地速度比前两次有所提升,一个月内要完成各地的公开挂网,确保降价的品种可以快速投入市场,2019年会是这17个品种的放量期。

      (3)超出标准给合理补偿

      这次特别提出了,“因谈判药品纳入目录等政策原因导致医疗机构2018年实际发生费用超出总额控制指标的,年底清算时要给予合理补偿,并在制定2019年总额控制指标时综合考虑谈判药品合理使用的因素。”

      这条指引要跟另一个信息一起来看,结合前两次谈判目录的情况,有部分省份的谈判药品是不占药占比的,比如之前的广东、安徽、浙江、海南、宁夏、天津、重庆等区域,此次若延续之前的情况,那么医院会更愿意开谈判目录里的品种,加上上面那条新提出来的,若超出指标,年底清算时还可以给相应的补偿,意味着医院可以放开了开目录中品种的处方,在同等情况下。但到底给补偿多少算合理,这是个需要细细衡量的话题。

      9月21日,国家卫健委医政医管局在官网上公布了《新型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8年版)》,根据药物适应症,把抗肿瘤药物进行普通使用级和限制试用级的分类。

    纳入《基药目录》、《医保目录》、以及谈判进入目录的品种都被归为普通使用级,所以这次的17个品种均属于普通使用级。而限制使用级指那些未纳入这些目录的抗肿瘤药物,且需要有明确的临床使用证,需要副高及以上的职称的医生才能开的处方药。

      《指导》的文件中还明确了医疗机构的遴选药品要求,以及品规数量。品种方面要优先选择《医保目录》,谈判目录,有高级别循证医学证据多以及权威指南推荐的品种。医疗机构还需对抗肿瘤哟啊无的临床应用进行检测,院、科两级都要进行,包括使用率、不良反应、占药品总费用比、临床医师使用合理性评价等。

      意味着,只要补偿的宽限大,17个品种基本符合《指导原则》的要求,医师们还是可以很大限度的开处方,对着17个品种的放量是很积极的。

    第三批谈判目录大揭秘,抗肿瘤药迎来新趋势

     
      (4)有效期2年,期间医保价格可能会再做调整

      这一批谈判目录的有效期为2年(到2020年11月30日),但是若在“有效期内,如有仿制药上市,医保局将根据仿制药价格水平调整该药品的支付标准并另行通知。如出现药品市场实际价格明显低于现行支付标准的,医保局将与企业协商重新制定支付标准并另行通知。”

      意味着,这一次的价格不一定是2年内不变的价格,如果有仿制药上市,还要再进行谈判,或将对药品进行再降价。

    表明了医保局鼓励仿制药上市,可以对患者的用药成本(不管是原研,还是仿制药)进行进一步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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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谈判目录出炉

      再来看下药品情况。

    这一次进行谈判的共有12家药企18个品种,最后的名单中,仅有17个品种被纳入,而诺华的芦可替尼未被纳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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