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谈判利好单抗药、抗肿瘤药和中药成分单一

发布日期:2019-06-16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量:
  • 4月14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确定2017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谈判范围的通告》发布,这意味着医保药品谈判准入机制已基本建立。

    对于临床必需的新药而言,得益于此新机制,医保药品谈判药品确定价格后,可直接挂网采购,进入各省进入医保目录将无需再等待4年以上的时间。笔者分析此轮谈判药品范围,认为利好单抗药、抗肿瘤药和中药成分单一药这三类药品。

    但是,风险与利好共存。最终利好程度存疑:一是看谈判价的降价幅度,是否如第一批的50%以下的降幅?二看进入各省挂网后,医保支付价到底又是多少?

    医保谈判机制艰难建立

    卫计委确定首批药品

    医保药品谈判机制的建立历时两年有余。

    2015年2月《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首次提出对部分专利药品、独家生产药品,建立公开透明、多方参与的药品价格谈判机制。2015年10月,卫计委等16个部委(局)组织开展了首批国家药品价格谈判试点工作。根据我国重大公共卫生和疾病防治的用药需求,组织专家充分论证后,卫计委遴选价格高、疾病负担重、患者受益明显的治疗乙肝、肺癌、多发性骨髓瘤等专利药品作为谈判试点药品。同年11月下旬,正式启动国家药品价格谈判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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