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代理:让中国抗疟药走向世界

发布日期:2019-05-29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量:
  • 原标题:专利代理: 让中国抗疟药走向世界

    专利代理:让中国抗疟药走向世界

    1991年4月的某一天,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代理部(下称“贸促会专利代理部”)收到瑞士汽巴嘉基公司(CIBA-GEIGY AG,现为诺华制药公司)的传真,发送人是该公司专利部药物领域负责人Schluep先生。原来,该公司正在与国内一家技术进出口企业商谈一项中国原创的抗疟药的技术合作项目(汽巴嘉基公司为技术购买方)。由于谈判遇到困难,该公司请求贸促会专利代理部派专利代理人协助谈判各方的沟通工作。

    我本人当时任贸促会专利代理部副部长,主管业务工作。收到传真后,我决定由申请二处处长王建英、申请一处副处长隗永良和化学处专利代理人唐伟杰组成的工作组参加谈判。工作组确定了工作方针,就是按照我方对客户传真的理解去做居中协调沟通工作,而不是站在客户一方参与商务谈判。

    实际上,这个技术出口项目所涉及的技术是蒿甲醚-本芴醇复方抗疟药。这个抗疟药是军事医学科学院生物流行病研究所的研究成果。这个项目的技术出口方是由军事医学科学院生物流行病研究所、昆明制药厂和中信技术公司三家组成的“技工贸联合体”。

    众所周知,基于中药青蒿(黄花蒿)的抗疟药是上个世纪我国科学家对世界医药领域所作的最重要的贡献之一。该领域最重要的突破是科学家屠呦呦1973年从我国民间治疗疟疾的草药黄花蒿中成功分离出被命名为“青蒿素”的有效单体。1990年,军事医学科学院生物流行病研究所就上述有关发明提出了专利申请(专利申请号:90106722.9)。

    一段时间以来,我国的新型抗疟药研究开发吸引了国际卫生组织和世界制药行业的广泛关注。1990年,瑞士汽巴嘉基公司开始与中信技术公司接触,洽谈青蒿素类药物的国际合作。由于双方对专利保护对该合作项目的重要性的理解存在巨大差异,汽巴嘉基公司与中方三家单位的技术合作谈判合作项目谈判陷入僵局。

    更重要的是,双方由于误解而导致的僵持成为这个项目谈判推进的巨大障碍。外方心急如焚,而中方并不知道时间的紧迫性,没有意识到这个障碍的症结所在。贸促会的团队介入谈判之后,给中方参与谈判的人员做了大量的专利知识普及工作,包括专利的保护作用、专利的地域性、专利申请的内容要求和程序要求,以及专利布局对药物发明和生产经营的重要性等等。经过贸促会的反复沟通协调,双方心结打开了,谈判也有了进展,专利申请被列入当务之急。1991年4月底,中外双方签署了初步的合作协议。5月中旬,双方签署了专利合作申报协议。

    根据双方合作协议的约定,汽巴嘉基公司与中国军军事医学科学院微生物流行病研究所将作为共同申请人向国外提出专利申请。汽巴嘉基公司根据计划提出专利申请的国家或地区在不同专利国际公约中实际情况,提出了四种全球申请途径:《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巴黎公约途径、非洲地区工业知识产权组织途径和不要求优先权的直接申请途径。贸促会专利代理部需要在最短时间内协助准备通过上面四种途径进入国家的所有申请文件和法律文件,还要完成向部分国家直接提交专利申请的工作。

    从收到代理专利申请的明确通知到要求提供所有文件及向部分国家提交申请,只剩下不到20天的工作时间。中外双方都认为这是一项难以完成的艰巨的工作。为完成这项工作,贸促会专利代理部由王建英、唐伟杰等同志组成团队夜以继日、加班加点工作,在中外双方要求的期限内,全部完成了所有申请文件和法律文件准备工作以及向部分国家提交申请的工作。贸促会专利代理部专利代理人的出色工作为当时年轻的中国代理行业赢得了中外双方的尊重和赞赏。

    国际专利申请提交工作的按时完成为中外双方的后续谈判和最终合作提供了坚实的基础。鉴于贸促会专利代理部在专利申请阶段的出色工作,中外双方在随后进行的合作协议谈判和商业谈判中继续邀请贸促会专利代理部的专利代理人参与部分后续工作。经过4年多的艰苦谈判,中外双方于1994年9月在北京签署了专利许可和合作开发协议,双方由此开始了长达二十年的成功合作。

    后来的资料显示,截至2001年,双方协议中涉及的专利药物蒿甲醚-本芴醇复方抗疟药制剂已在80多个国家和地区获得药品注册,被列入世界卫生组织(WHO)基本药物核心目录,被WHO称为“青蒿素类复方疗法”,成为WHO 推荐用药的首选,并被众多国家和国际组织指定为一线抗疟用药。中方通过该项目取得了上亿元的收益,中外双方通过专利和技术合作实现了共赢。事实也证明,该合作项目使蒿甲醚-本芴醇复方抗疟药走向世界,拯救了千万人的生命、解除了千万人的病痛,造福了全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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