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商私自灌装假减肥药被诉

发布日期:2019-07-17 来源:未知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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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节食、不锻炼,吃一粒减肥药就能瘦下来,这是不少人的梦想,也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男子李某购买廉价“三无”减肥胶囊,然后在家中私自灌装,贴标签在网上出售。李某还广泛宣传“诚招微信代理”发展下线,累计售出假减肥胶囊550余瓶,金额超过5.6万元。7月17日,杭州市拱墅区检察院将李某和他的同伙刘某起诉至杭州互联网法院。该案成为全国首例互联网法院受理的打假公益诉讼。

    据拱墅区检察院介绍,自2016年9月起,李某在家中干起了卖“特效减肥食品”的生意,通过购买“三无”减肥胶囊,然后伙同被告刘某私自灌装并加贴标签、随意标识用法用量,在网上向消费者出售。

    为吸引更多消费者购买,李某等人特别注明这款减肥胶囊具有“强效瘦身瘦大腿肚子”“纯中药”“无副作用”等特点,但事实上这些内容均为虚构。经鉴定,现场扣押的涉案胶囊中含有西布曲明等禁止在食品中添加的成分,不仅无法达到减肥效果,对人体还具有严重的副作用。

    在销售过程中,李某还广泛宣传“诚招微信代理”发展下线,至2018年1月,累计销售该减肥胶囊550余瓶,共计金额5.6万元。

    对李某、刘某的售假行为,拱墅区检察院积极履行职责,以公益诉讼的方式将二人起诉至杭州互联网法院,7月17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受理此案,该案成为全国首例互联网法院受理的打假公益诉讼。

    据了解,自2017年7月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生效后,检察机关被正式以立法形式授权开展公益诉讼。2018年1月17日,最高检察院下发《关于加大食药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的通知》,检察机关开始陆续发起公益诉讼。

    知识产权专家郑俊芳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要为检方对售假者提起公益诉讼点赞,这种做法应当成为未来打假、打击制售有毒有害商品的新模式。郑俊芳称,多年来,国家保护知识产权、保护创新的决心和取得的成果有目共睹,执法机关、社会各界都投入了巨大人力物力治理假货,打假虽难,但只要各方务实行动,制售假空间只会受到无穷的挤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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