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预防和应对药品不良反应

发布日期:2019-07-06 来源:未知 浏览量:
  • 专家:预防和应对药品不良反应 





    具体而言,用药时注意以下几点可预防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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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应了解患者的过敏史或药品不良反应史,这对有过敏体质和特异质的患者十分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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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年人患病种类多,用药品种也较多,医师应提醒患者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至于小儿,尤其新生儿,对药物的反应不同于成人,其剂量应按体重或体表面积计算,用药期间应加强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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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用药应特别慎重,尤其是妊娠头三个月应避免用任何药物。若用药不当有可能致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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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一些药物可经乳汁进入婴儿体内而引起不良反应,故对哺乳妇女用药应慎重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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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肝病和肾病患者,除选用对肝肾功能无不良影响的药物外,还应适当减少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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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药品种应合理,应避免不必要的联合用药,还应了解患者自用药品的情况,以免发生药物不良相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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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用新药时,必须掌握有关资料,慎重用药,严密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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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用对器官功能有损害的药物时,须按规定检查器官功能,如应用利福平、异烟肼时检查肝功能,应用氨基糖苷类抗生素时检查听力肾功能,应用氯霉素时检查血常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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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药过程中,应注意发现药物不良反应的早期症状,以便及时停药和处理,防止进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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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注意药物的迟发反应,这种反应常发生于用药数月或数年后,如药物的致癌、致畸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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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此同时,患者自行购买非处方药(OTC)后要详细阅读说明书、按照说明书中适应证、用法用量用药,尤其要注意说明书中的禁忌和注意事项。用药后如出现不适要立即停药,必要时要到医院就诊。

    发生药品不良反应怎么办



    如发生药品不良反应的症状,患者首先要停止服用发生不良反应的可疑药品,并向医生咨询。可疑症状如确属药品不良反应,今后应慎重服用该种药品。如果不良反应十分严重,应避免再服用同类的药物;并且,立即去医院就诊治疗,及时使用有助于药物从体内排出、保护有关脏器功能的其他药品。根据《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的规定,个人发现药品的可疑不良反应,应向所在地药品监管部门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

    国家对药品不良反应实行逐级、定期报告制度。严重或罕见的药品不良反应应随时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报告,也就是可以直接向国家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温馨提示

    药品监管部门提醒公众,处方药必须由临床医师处方使用,临床医师要严格掌握适应证,用药前详细询问药物过敏史,对过敏体质者要谨慎选择用药;严格按说明书中的用法、用量使用。除必须静脉输液外,尽量选择口服或肌内注射方式给药;静脉给药注意避免剂量过大、滴注速度过快、浓度过高,谨慎联合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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