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游泳注意预防传染病 如有不适及时就医

发布日期:2019-07-15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量:
  • 潇湘晨报长沙讯 暑假来了,带着孩子去游泳场所是不少市民的选择。游泳池水的安全与卫生问题,是市民关注的问题,也是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的关键点。近日,长沙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提醒市民,选择一个卫生、安全的游泳场所是前提。如果游泳场所经营者卫生管理措施不到位,游泳者不注意卫生公德,就有可能造成传染病的交叉传播。因此,在炎炎夏日尽情享受透心畅快的同时,应该时刻注意自己身边存在的健康和安全隐患,严防传染病的发生。

    夏日经游泳池水传染“红眼病”较为常见,该病6-8月份为高发期,可通过接触传播,传染性强、传播迅速,可通过沾染病毒的手、毛巾、水等传播。因此,当眼部有痒感、异物感或灼热感,特别怕光,结膜充血,有脓性或黏液性分泌物时,应到正规医院就诊,在医生的指导下选用眼药。

    同时,市民在游泳时应注意预防皮肤病。患有脚癣、体癣等真菌感染皮肤病的人在游泳时有可能将疾病传给他人;脓疱疮等细菌感染造成的皮肤脓痂也很容易在水中播散。因此,最好自备浴巾等用品。

    此外,游泳池水在较高温度下易滋生病菌,人们在游泳时难免会呛水,如果消毒不够,池水灌进嘴里,水中的各种病菌就有诱发肠道传染病的危险。当池水中致病菌数目较多时,吞入池水有可能引起胃肠道疾病,表现为腹泻等症状。

    因此,游泳时戴好鼻夹和耳塞,注意及时换气,避免呛水,游泳后及时清理口鼻。如果游泳后出现腹泻、呕吐等消化道症状的话,不要耽搁,及时就医。

    本报记者刘双通讯员梅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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