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炎活动期不宜结婚

急性肝炎未愈、慢性肝炎活动期的患者,暂时不宜结婚,要等治愈或稳定后才能结婚。
  由于肝炎病毒可以存在于精液、经血和阴道分泌物中,因此,新婚夫妇一方患肝炎,可借性交而相互传染,感染率达10%~15%。所以,配偶婚前应注射乙肝疫苗。
  新婚后性生活不节制,每次性交时体力和精力损耗都可加重肝脏负担,使病情恶化或复发。此外,新婚时夫妇生活紧张,休息不好,也可使肝病加重。
  如果女性患者在肝炎活动期怀孕,一方面会加重肝脏的负担,另一方面也有可能造成流产、早产或死胎、死产。即使不在肝炎活动期妊娠,也可能将乙肝病毒传给胎儿,所以在准备怀孕前应咨询医师,以减少乙肝在母婴之间传播的可能性。
2008-03-25 文章来自《中国健康世界网》性与疾病频道的肝炎活动期不宜结婚http://www.39world.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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