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
商务部、食品药品监管局下发《关
加强药品流通行业管理
通知》
要求配合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组织实施
规范药品流通秩序
不断提高药品流通行业管理水平
按照国务院部署
为配合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基本药物制度实施
保障
民群众安全用药和方便购药
规范药品流通市场秩序
商务部、食品药品监管局 下发
《关
加强药品流通行业管理
通知》
通知要求
明确药品流通行业管理
职责分工;规范药品流通秩序
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积极推动药品流通行业管理工作 
全文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按照国务院部署
为配合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基本药物制度实施
保障
民群众安全用药和方便购药
规范药品流通市场秩序
现就加强药品流通行业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充分认识加强药品流通行业管理
重大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
我国药品流通行业取得
长足发展
据统计
目前全国共有药品批发企业1.3万多家
药品零售企业36万多家
从业
员数百万
销售总额由1999年
1,350亿元增长到2008年
4,699亿元
初步形成
覆盖城乡
药品流通市场体系
目前由
多种原因
药品流通行业管理比较薄弱
资源配置不尽合理
企业数量过多
经营规模偏小
竞争能力不强
低水平重复建设和经营不规范等问题比较突出
不适应体制改革和市场发展
要求
进
步加强药品流通行业管理
对
规范药品流通行业经营行为
促进药品流通行业健康发展
保障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顺利实施
完善安全用药和方便购药
市场体系
提高
民群众健康水平具有重大意义
二、明确药品流通行业管理
职责分工
商务主管部门作为药品流通行业
管理部门
负责研究制定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行业标准和有关政策
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提高行业组织化程度和现代化水平
逐步建立药品流通行业统计制度
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指导行业协会实行行业自律
开展行业培训
加强国际合作与
流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药品经营企业进行准入管理
制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
监管药品质量安全;组织查处药品经营
违法违规行为
商务主管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互相支持、配合
建立工作机制
行业发展规划、企业经营发展和信用状况、企业市场准入基本信息和监督检查执法信息等方面相互
流
实现信息共享
共同做好药品流通行业管理工作
投递稿件两部门下发关于加强药品流通行业管理的通知(全文)
发布日期:2009-12-17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者: 编辑员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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