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两票制所引发
利益博弈
近期
福建再次上演
某外资企业
商务经理罗小姐最近
直
关注福建
药品集中采购
该省欲坚决推行两票制
态度
被业内视为“最激进”
省份
周前
罗小姐专门赶赴
厦门召开
标前会
解最新动态
“两票制所要实现
渠道扁平化对
生产企业而言
并不尽是
件好事
”她对《医药经济报》记者说
不会重蹈广东覆辙?
事实上
今年初卫生部发布《关
进
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
意见》(下称7号文)就被业内视为“国家将推行两票制”
前奏
但
地方层面
直未有具体措施跟进
福建此次
新规实际上就是7号文
地方版体现

气颇高
“中国医药营销联盟”网站“福建医药联盟论坛”里
10月15日发布
“看来两票制是一定要搞
”
帖
引来
诸多点击率与回帖
一激烈反应源自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9月30日出台
《药品集中采购生产企业投标资质认定及管理办法》、《药品集中采购药品配送企业资质认定及管理办法》和《药品集中采购药品配送监督管理办法》(下称“三
管理办法”)等政策
据
解
福建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划分为10
片区
9
设区市分别为一
片区
福州
省属医院为一
片区
按照“三
管理办法”
规定
由药品生产企业投标成功
药品
可以直接由生产企业或生产企业委托所
行政区域内有资质
药品经营企业向医疗机构配送;配送企业必须为片区内所有实行集中招标采购
医疗机构配送
不得跨片区配送
同时
对配送费也有明确规定
中标药品配送到全省参加集中采购
医疗机构
费用包含
中标价之中
并控制
中标价
5%~8%
配送费一旦超过8%
将取消药品生产、配送企业
中标以及配送资格
并列入黑名单
取消
该省两
轮次(3年)
药品投标、配送资格
规定尤其强调:中标品种
配送总责任由生产该品种
企业负责
接受委托
配送企业必须承担本行政区域
所有配送任务;受委托
药品配送企业只能从委托的生产企业直接购进中标品种
没有特殊情况
未经省药品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
不得从其
药品流通企业(含生产企业所属的流通企业)购进
否则
取消该药品配送企业两
轮次的配送资格
投递稿件福建药品集中采购推行两票制 医药商业大洗牌
发布日期:2009-11-24 来源:医药经济报 作者: 编辑员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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